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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五公开
省戒毒局“七个确保”推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
  • 时间:2019-01-03
  • 稿件来源:本网

近日,省禁毒、综治、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戒毒康复人员执法衔接、职业技能和就业帮扶、医疗保障等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意见》要求落到实处,省戒毒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意见》精神,采取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对标查缺,精准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组织领导充分保障。认真抓好学习部署,要求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熟知《意见》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法;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抓好中短期规划,列入年度工作安排,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落实、部门协调,工作长期稳步推进;搭建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建立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公安禁毒部门、地方管控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电子化。
        二是抓好执法衔接,确保信息和人员对接到位。一是实施无缝对接管理,严格落实戒毒人员出入所告知制度。通过电话告知、书面邮寄告知等方式,确保入所告知制度落实,邮寄告知率100%,确保出所时戒毒人员家属、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顺利接收,做到信息无误,人员对接顺畅。二是执法衔接落实到位,确保符合社区康复条件戒毒人员应报尽报。对所外就医超过3个月因健康状况仍不适合回所强戒的,及时提出变更社区戒毒的建议。发挥戒毒康复场所(中心)资源优势,对戒毒人员诊断评估项目中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结果为“一般”的、按期解除或被延长期限的以及被3次以上强制隔离戒毒的,提出责令社区康复的建议。
        三是强化职业培训,确保戒毒人员拥有一技之长。加强对戒毒康复场所收治工作的指导,强化就业安置、社工培训等职能,拓宽所地合作渠道。按照部局规定,落实各场所开设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2个以上项目的要求。落实省财厅、人社厅粤财社〔2014〕128号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向省人社厅争取资金,对监管场所相对集中的地区调整增加下拨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努力实现戒毒人员习得一技之长,年度获国家技能培训资格证书占参训人数80%以上。目前,省二戒所创新举措,与企业签订“就业代培”协议,公司派出驻点厂长,对就业代培意向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针对厂里所需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意向就业人员能在所内就掌握好出所后岗位技术及要求,减少培训和招聘成本,同时为政府安置解戒人员就业减少困难,实现政府、企业、戒毒人员“三赢”。
        四是积极帮扶就业,确保出所人员有依有靠。督导各场所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宣传,为即将解戒人员举办创业培训班、就业推介会,督导戒毒康复场所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回归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法规,努力实现创业培训班、就业推介会参与率达到100%,努力实现戒毒康复场所公益性就业岗位中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达到60%以上。全省各戒毒单位积极创新就业帮扶方式,省南丰所召开戒毒人员“就业直通车”就业招聘会,11家企业高墙内招聘人才,签约率达76%;省女子所开展就业扶持会,为50名女性解戒戒毒人员提供了产品装配、质检、后勤等适合女性的岗位;广州市岑村所联合企业和社工服务中心举办“回归人员就业推介会”,7家企业提供了包括普工、模具设计员、业务经理、客服等18个工种共40个用工岗位;中山所联合横栏镇工作坊举办了3期帮教暨招聘见面会,戒毒人员解戒后到该工作坊就业戒毒人员达13人。
        五是推进就业安置,确保戒毒康复场所功能凸显。加强对戒毒康复场所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增强戒毒康复场所的就业安置功能,推进集中就业安置基地(点)建设,引进优质生产项目,定期开展就业推介活动,强化就业安置功能,实现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近日中山所召开了全市禁毒社工机构负责人和各镇区禁毒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帮教帮扶工作座谈会,对明确和完善延伸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细节进行探讨和研究。
        六是建立救助机制,确保特殊戒毒人群得到保障。一是建立社会救助机制。督导各戒毒单位认真做好调查登记,协助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向当地政府申请困难援助,同时提供临时救助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能得到当地政府困难援助和场所提供的临时救助。二是促进建立戒毒康复人员“自助”社会团体机制。省三水戒毒康复所在与晴朗天心理咨询机构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深入探讨,并提出“充分发挥康复所自愿戒毒场所优势,促进戒毒康复人员“自助”社会团体机制的建立,触发戒毒人群内部互助功能的释放”的建议。
     七是争取医疗支持,确保基本医疗服务到位。一是加强医疗行政服务和技术支持。戒毒康复所依法设置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与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沟通,争取社会医疗机构驻所提供医疗服务;争取尽快出台戒毒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努力实现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参保率达到100%。二是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指导戒毒所、戒毒康复所积极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宣传教育工作,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相关政策、知识和维持治疗机构信息等内容列入出所教育课程中;将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参加维持治疗人员的信息转介至维持治疗机构,扩大维持治疗覆盖面。 (供稿:局教育处,省南丰所、省女子所、省二戒所、省三水康复所、广州市岑村所、中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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