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广东省戒毒管理局(以下统称:省戒毒局)将于2021年1月5日起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1月5日至1月7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截止1月7日20时)。
(二)资格审核对象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具体考生名单见附件1);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体能测评。
(三)资格审核方式
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公务员报名系统上传资料(具体资料见附件2),上传的图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考生应关注报名系统上的审核结果,查看是否需要补充材料;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省戒毒局不再另行通知。
审核材料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的,作不合格处理;考生提供资格审核材料内容与考察实际不一致的,以考察为准。
二、体能测评
(一)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的时间为1月8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于当天8:0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戒毒局一楼大厅报到,统一乘车前往测评点。地址:广州市黄华路3号大院。
(二)测评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作为体能测评对象,进行体能测评。
(三)相关事项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评项目具有一定的剧烈性,考生应视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因考生身体状况不宜进行测评而参加测评引发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能测评候考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或食物。
4.体能测评合格的,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3倍以外参加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为面试递补人选(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5.入围面试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公布,省戒毒局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入围体能测评考生注意关注报考系统和相关网站面试公告。
三、疫情防控指引
考生签到时,应关注“粤省事”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持“健康码”和“行程轨迹”,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体能测评。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公告要求,请入围体能测评考生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体能测评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者参加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服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咨询电话:020—83833031;联系人:梁建武、潘粤岳。
附件:1.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名单.xlsx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