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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戒毒干警李伊明荣获第一!
  • 时间:2020-11-30
  • 稿件来源:本网
  11月17日上午,在第二届法治文化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青年演讲比赛总决赛上,来自广东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干警李伊明以全场最高的成绩获得广东省普法责任单位(省直)民法典青年演讲比赛十佳选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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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21位参赛强手,李伊明用生动的语言和真实的事例把《与“法”同行,“典”亮人生》演讲主题演绎得淋漓尽致,充分展现了戒毒干警运用民法典帮助戒毒人员重获新生的感人故事,赢得了在场评委和观众的一致认可。

  演讲稿:《与“法”同行 “典”亮人生》


  作者/李伊明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来自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李伊明,是一名从事感染HIV戒毒人员专管工作的人民警察。我的演讲题目是《与“法”同行 “典”亮人生》。


  由于戒毒人员感染HIV导致免疫力下降,他们经常会出现头痛、腹痛、胸闷等症状,极易并发肺结核、乙肝等疾病,身体的脆弱使他们思维偏激、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漠。作为一名基层执法者,我们不仅要管理教育好戒毒人员,更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而民法典的出现,正是一道法治火种,为他们“典”亮了重塑人生的法治明灯。


  上个月,HIV戒毒人员小郭找到我。交谈中,她自述曾经因为吸毒,导致神志不清,在一次吸食毒品后,竟丧心病狂地殴打父母,因此父母决意与之断绝关系,并剥夺她的继承权。剥夺继承权,意味着她失去的不仅是亲情,连未来的生活保障也将受到影响。回想起小郭投队以来,曾经采取过各种极端行为的画面,吞食异物、撞墙、寻衅打架等等。而眼前的她,已然没有刚投队时的暴戾之气,透过她迷茫的眼神,我感受到,她失去的不仅是亲情,而是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希望。“小郭,不怕!只要你积极努力,好好表现,还是有机会回到父母身边恢复继承权的,因为现在有《民法典》”。我安慰她,向她讲述了民法典保障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宝典”在手,她的眼里闪过一丝光亮。


  按照《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的,但事后确有悔过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为帮助小郭获得亲人谅解,恢复继承权。一方面,我们开设《民法典》课堂,由具备法律执业资格的民警对包括小郭在内的戒毒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在场所内开设模拟法庭,围绕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她们进行思考讨论;组织民警拍摄《民法典》微电影,把民生热点融入其中,让大家对民法典有一个更加清晰直观的认识。通过学习,不仅仅是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戒毒人员们更是了解到“夫妻离婚时债务认定”“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她们更加懂得了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我们将小郭参加教育学习活动的画面录制成影音视频,连同她亲笔写的悔过信、保证书等,一并交给小郭的亲人,表达其深深的忏悔之意和改过自新的决心。亲情电话、视频连线……一次次不懈努力,最终小郭获得了亲人的谅解,依法重新获得了继承权。在一次远程视频会见中,小郭年近80的老父亲突然颤颤巍巍站起身来,对着我们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感谢警察,让我的女儿失而复得。”


  送典送到戒毒所,点亮信心暖人心。学好《民法典》,向戒毒人员传递法治力量和声音,已然成为了戒毒人民警察工作新常态。民法典中的条条项项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民法典》走进戒毒场所,走进戒毒人员的生活和内心,必将有更多的戒毒人员在法治教育的洗礼下,与法同行,向阳而生。


  我是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参赛选手李伊明,与“法”同行,“典”亮人生。谢谢大家!


  (来源:“广东戒毒”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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