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戒毒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戒毒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3号,邮编:510050,电话:020-83831691)。
一、基本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与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紧密结合戒毒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方位、多角度、积极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7年1月4日,印发了《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的实施方案》(粤戒毒办〔2017〕4号),成立由主要局领导牵头、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强对省直各单位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指导省直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丰富公开内容。全面推动我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2017年公务员招录、领导干部选拔、非领导职务晋升等人事信息,坚持重大物资、设备、服务、修缮采购信息全面公开。
(三)加强平台建设。加快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切实履行对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网络安全值班巡查制度。积极参与12348法网平台建设工作,用好管好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四)畅通公开渠道。强化公开问政,进一步完善畅通“网络、电话、信件、来访”相衔接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渠道,积极做好民生热线上线工作,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升公开能力。2017年,与暨南大学合作举办了一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召开了一次机要保密工作座谈会,通过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戒毒局门户网站2017年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23条,新闻信息26条,“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58条。
(二)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总结我省戒毒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事例,积极宣传黄达辉、王涛、何淑玲、吴德安等一批在戒毒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先进代表;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导向相结合,更加广泛的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6.26”与“12.1”等重要节点对场所进行报导,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2017年全年累计组织媒体对本系统采访、报道二十余次;省级以上报纸刊登5篇,其中《科学戒毒 淡化心瘾 综合矫治》在“6.26”期间登上《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各类新媒体登出稿件23篇;省级电视台广东卫视、南方卫视播报新闻、专题片共4次,总时长二十余分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戒毒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与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戒毒重要政策、进展成效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