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2022〕31号)要求,现将省戒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省戒毒局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组织全体干警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的基础上,全面贯彻“五个牢牢把握”和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重要要求,局党委先后于10月20日、10月28日、11月10日、12月1日召开党委会,以“第一议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开展“深调研”等不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既坚持整体把握,又注重突出重点,立足戒毒机关执法机关的实际,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等重点内容,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法治之“纲”、立好的法治之“规”、紧扣的法治之“重”、凸显的法治之“要”、夯实的法治之“基”等重大部署,全面把握内涵要义。同时一体抓好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按照省委关于高水平谋划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部署,进一步找准戒毒工作抓落实的着力点,修订完善戒毒系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场所建设。结合第5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引领全体干警职工带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省戒毒局党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制订印发《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22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局党委带头学。年内,局党委会先后5次以“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篇目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文章,并组织汇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模范践行。二是全系统持续学。健全“五学联动”“联学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局党委“第一议题”的辐射带动效应,全面打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学习贯彻的最后一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省干校各类培训班的“第一课”,作为全员实战大练兵的重要内容编入每月练兵指引,切实推动广大干警职工认真学、深入学。三是抓结合实践学。充分发挥《广东戒毒矫治研究》等理论研究阵地作用,组织全系统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开展课题研究,向司法部提出“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建议5项,申报“2022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计划17项,评审局级优秀课题10项、合格课题28项,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落地落实和生动演绎。
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坚持把法治场所建设作为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关键抓手,在之前已经出台法治场所建设标准等的基础上,年内进一步制订印发《第一批法治场所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及《法治场所建设标准考评细则》,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根本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核心点、推进依法行政基本点、法治服务保障推动戒毒工作发展结合点、禁毒戒毒法治宣传加分点、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关键点、强化戒毒法治保障支撑点,扎实推进法治场所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在全系统掀起了法治建设的热潮。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友生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5次主持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一体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学习,带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优秀率100%。二是认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规范文明执法等工作汇报,亲自组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依法行政考评等重点工作,认真审阅签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法治示范所创建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等重要文件,坚持把法治场所建设作为省局每批次督导检查的必查项目和重点内容,有力地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实。三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带头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广东省禁毒条例》,顺利完成“健全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等11项戒毒改革任务,推动全系统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省直戒毒单位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依法推进省二戒所、省四戒所等土地确权办证、深圳调遣中心撤销等重点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全省场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四是层层传导压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订《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细化基层戒毒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十大任务,并作为规定动作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必述内容,更好地发挥“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情况
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的贯彻实施作为全年的重点任务。一是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细化落实。把“一规划两纲要”作为法治场所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内容,融入《第一批法治场所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及《法治场所建设标准考评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戒毒系统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具体措施和相关考核标准,并于2022年8月举办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建设视频培训班,针对重点内容强化学习培训。二是制定实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广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明确24项具体工作任务,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在我系统落地落实落细。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局党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围绕中央督察反馈的6方面问题、30个问题和3个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梳理整改事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和“挂号销号”制度,持续抓好督促落实工作,针对性制定出台制度类文件9件,58项具体整改措施均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紧跟国家和我省法治建设进程,积极采取局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网络平台学习、新媒体账号广泛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警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新修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频培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召开局党委会和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抓好贯彻落实,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坚持把法治场所建设作为戒毒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总抓手,研究出台《第一批法治场所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及《法治场所建设标准考评细则》,举办法治场所建设视频培训班,启动法治场所建设示范创建,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具体工作指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科学、风险可控。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单位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省直戒毒单位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执法工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重要招投标项目等的法制审核。承担省委办公厅基层党组织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质量,未出台过“越权文件”“违法文件”等。建立《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推广省三水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和省南丰所、惠州所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做法,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4条,其中工作动态121条、通知公告34条、政策解读12条、政策法规制度8条、财务预决算和政府采购等27条,政务公开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扬。
2.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禁毒戒毒法定职能,积极参与“无毒广东”创建和禁毒攻坚年行动。依法做好戒毒人员收治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应收尽收;强化戒毒人员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执法管理专项活动,深化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协同省检察院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依法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全省场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诊断评估等重要执法工作实现执法零差错、零投诉;巩固深化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推进第二批10个示范所创建和6个达标所提质升级,“吸第一口”调查成果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戒毒案例选编工作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科研课题第三次入选司法部戒毒局十大优势教育戒治项目,新增5个场所通过司法部戒毒局“智慧戒毒所”验收,不断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戒毒康复工作的意见》,累计与地方政府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193个,无缝对接做好解戒人员出所衔接、延伸帮戒和后续照管工作,“一人一策”落实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政策,帮扶解戒人员更好回归社会;组织全省各戒毒单位积极参与地方禁毒示范创建活动,全力做好省内禁毒重点整治地区“摘帽”帮扶工作,助力我省禁毒工作重点整治。
3.全方位开展禁毒戒毒普法“六进”活动。省禁毒科普馆新增网上VR展馆,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和省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双基地”正式启用,并双双被认定为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3个普法项目获得2021-2022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连续6年每年编印一本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读本,年内结合“吸第一口”毒品专题调研成果,出版《向“第一口”说不》宣传读本。选派50多名优秀戒毒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发挥普法宣讲团300多名宣讲骨干的作用,全年开展禁毒戒毒普法“六进”活动389场,受众224万余人。派驻梅州市兴宁市径南镇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坚持把禁毒普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助力无毒乡村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是法治场所建设推进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参与法治建设积极性还不够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干警职工规范执法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戒毒执法监督体系仍需不断完善。
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单位对戒毒机关作为法治机关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和戒毒执法工作越来越高的期盼还认识不足、方法不多,工作仍存在旧思维、老习惯,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法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场所建设,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完善戒毒系统抓落实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戒毒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二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五学联动”“联学共建”等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往深里学、往实里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落实到提升戒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各方面。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场所建设示范创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第一批法治场所建设示范所评审验收,充分发挥示范所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场所建设在全系统普遍落实。四是深化推进戒毒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配合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打造检察监督“广东样板”,进一步完善戒毒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和责任体系,提升规范文明执法水平。五是深入推进禁毒戒毒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禁毒戒毒普法宣传方式,进一步擦亮省禁毒科普馆等普法宣讲品牌,更好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