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实施后,省戒毒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立足戒毒场所实际,通过党委领导带头学、民警职工深入学、戒毒人员集中学、带动群众广泛学,在全系统迅速掀起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一、强化法治引领,党委领导带头学。省戒毒局党委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里程碑意义,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作为戒毒场所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执法、提升法治水平的重要载体,专题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以“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并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三水所政治处主任王涛同志分享了《民法典》审议立法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同时,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在省直戒毒单位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对全系统《民法典》学习贯彻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省各戒毒单位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融入到场所工作的全过程各业务、覆盖到每个人员。在局党委的示范带动和精心组织下,全省各戒毒单位党委、各党支部迅速行动,把《民法典》学习作为政治议题和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学习会和组织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带动掀起了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
二、树牢法治理念,民警职工深入学。教育引导民警职工充分认识《民法典》与每个人、每个行业息息相关,戒毒干警职工作为社会公民和执法者,更加要树立法治理念,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民法典》学习、遵守、执行、运用的典范。各戒毒单位积极创设条件,组织民警职工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如各单位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戒毒系统普法学法规划,列入民警学习教育培训内容,邀请省委党校、大中专院校的法学专家举行了专题辅导培训,帮助民警职工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认识;如充分发挥“学习强国”、普法学法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了对《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方便了民警随时随地学习,局机关和省直各戒毒单位还为全体民警职工统一征订了《民法典》单行本、《民法典适用一本通》等书籍;各单位抓住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备勤契机和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培训、分享、座谈、研讨等,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良好学习氛围。省三水所、广州市法制所、深圳二所、肇庆所等邀请法学专家、法律顾问通过视频会议、现场宣讲等方式“送法入警营”,用鲜活真实的案例重点讲解了与民警职工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章节条款,进一步激发民警职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三、以案解疑释惑,戒毒人员集中学。各单位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戒毒人员教育戒治特别是法律学习的重要内容,针对戒毒人员实际生活中容易发生的家庭婚姻变动、未成年子女抚养、所在经济组织股息分红、财产继承、合同劳动纠纷、合法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积极创新教学宣传的方式,通过视频帮教、课堂学习、电视广播、手册资料、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以戒毒人员能够听得懂的语言,全方位普及《民法典》知识。如省女子所开设了所内模拟法庭,组织戒毒人员就关心的“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多少属于违法行为”“个人信息泄露如何维权”等问题展开辩论,帮助戒毒人员更直观地了解《民法典》;省增城所以社会重点关注的民法问题为蓝本,组织戒毒人员排练“微型情景剧”,让戒毒人员在角色扮演中深化对《民法典》的认识;省三水所、省三戒所组织戒毒人员围绕司法部统一印发的《民法典50问》,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了以赛促学的效果;中山所邀请法律顾问为戒毒人员作了《民法典》视频辅导授课。省女子所戒毒人员王某在参加了学习活动后表示,《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戒毒人员更要认真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才能少走弯路,不走错路,才能重塑美好的人生。
四、主动延伸服务,带动群众广泛学。各单位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充分发挥“广东戒毒”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广东戒毒普法宣讲团、省禁毒科普馆、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的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禁毒戒毒普法宣讲和《民法典》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工厂等活动,努力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学好《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前往肇庆市怀集县,为2600名山区师生带去了毒品危害和《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广州市松洲所、广州市女子所、珠海所和韶关所等单位与地方联动,把《民法典》和禁毒普法宣传带进当地社区、校园,为社区居民、中小学生送上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并现场答疑解惑;省三水所、省增城所、深圳二所等单位的民警通过拍摄《民法典》微视频、开通“云课堂”“云直播”,为中小学、企业带来了生动的普法课程,累计观看量达30多万人次,努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帮助群众养成日常学法,遇事找法,维权用法的好习惯。(供稿:省局办公室 省三水所 省女子所 中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