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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生带队赴韶关河源梅州开展禁毒工作督导检查考核
  • 时间:2023-11-21
  • 稿件来源:局管理处

  为做好国家禁毒委2023年度禁毒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工作相关准备,进一步深化禁毒攻坚行动,督促各地落实“五应五尽”禁毒工作责任,11月9日至16日,省禁毒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友生率省禁毒委第六督导组赴韶关、河源、梅州三市开展禁毒工作督导检查考核。省公安厅禁毒局一级高级警长杨剑钊,省卫健委、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省禁毒委成员单位同志参加督导检查工作。

  11月9日至10日,督导组一行深入韶关市仁化县大桥中学、始兴县政府、太平镇禁毒教育基地、太平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乐昌粤北省际公安检查站、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实地检查了禁毒工作“五应五尽”开展情况,现场听取在校中学生禁毒知识介绍,认真查阅有关台账资料,与基层公安民警、司法干警、社工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韶关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

督导组在韶关市仁化县大桥中学检查学校禁毒宣教工作

  督导组认为,韶关市委市政府在打击整治新精神活性物质、应打尽打清源断流、社戒社康和吸毒人员管控、全民禁毒宣传等方面高度重视,措施扎实,各成员单位凝心聚力,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机制保障不断健全。要求韶关市下一步要围绕“无毒韶关”目标,着力在三方面加强攻坚:一要总结好“第一枪”经验,继续加强查处、管控、打击力度,发挥环粤检查站等“过滤网”作用,为广东打击整治滥用依托咪酯类案件提供鲜活经验;二要吹响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冲锋号”,明确要重点攻坚解决的问题,将示范创建与其他禁毒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动;三要科学实效宣传,掀起新列管毒品科普热潮,切实增强全民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督导组在韶关市乐昌粤北省际公安检查涉毒人员打排管控情况

  11月13日至14日,督导组一行深入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上村村、埔前镇社区戒毒康复站、源城区禁毒办、东源县灯塔镇灯塔中学、灯塔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东源县禁毒教育科普基地、市司法局等地展开督察检查,并在河源市公安局召开督导检查反馈会。

督导检查河源市源城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对吸毒人员“一人一册”跟踪管控情况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河源市的禁毒工作,认为党政领导重视,指挥体系完备,执法力量到位,禁毒打击有力,社会管控有序,“红色+禁毒”、“上头电子烟”等禁毒宣传亮点喜人。对河源市下一步禁毒工作发展,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一是坚持执法打击不松劲。打好“集群战”“协同战”“阻击战”,强化通道管控,进一步健全毒品查缉网络;二是坚持精准防控不放松,持续推进“三清一收”、“毒驾”等治理力度,推进吸毒人员见面核查、分级分类、异地检测与无缝衔接等措施;三是坚持阵地建设不放松,进一步加强禁毒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好节点创新禁毒宣传形式,积极推动禁毒宣传全覆盖;四是坚持责任落实不松劲,进一步制定并落实禁毒工作清单、责任清单,持续推动河源禁毒工作全面有效发展。

督导组在河源市公安局召开座谈反馈会

  11月15日至16日,督导组一行分别到梅州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梅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梅江区心家园社工站、新中派出所、平远县大柘镇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平远县石正中学、广东盈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八尺公安检查站实地检查督导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平远县公安局召开汇报会,听取梅州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成员单位的情况介绍。

督导组在梅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观摩“禁毒+提线木偶戏”禁毒宣讲活动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梅州市禁毒工作取得的扎实成效,认为梅州市积极构建了党政主导、全民参与、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禁毒工作格局,成绩令人欣喜。要求梅州市以这次督导检查考核为契机,在四方面继续努力:一要继续保持严打态势,针对新列管的依托咪酯等新型合成毒品开展全链条清剿行动,加强毒品实验室和特情布建工作,确保打深打透,守住梅州市“零制毒”成果;二要严格落实重点监管,加强对寄递物流行业禁毒管理,加大对精麻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做好全领域各环节动态监控;三要深入推进戒毒帮扶,严格落实“公安-司法戒毒所-社区”联动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社戒社康人员跟踪管理,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防肇事肇祸;四要持续筑牢禁毒防线,深入开展“六进”行动,积极打造“红色+禁毒”等具有客家本土特色的禁毒宣教基地,构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格局。

督导组为平远县大柘镇戒毒康复服务中心与司法戒毒所共建的社戒社康指导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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