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关于省际警务交流协作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推动广东、浙江两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优势互补、经验互鉴、资源互享,10月26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友生带队到浙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警务交流学习活动。局党委委员、局纪委书记闫干卿及场所、处室领导共14人参加交流学习活动。
张友生一行在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楼国伟副局长等的陪同下,深入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学习交流,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观看纪录片、参观场所建设、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发展历史和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并就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张友生指出,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发源地和首批通过司法部“智慧戒毒所”验收的戒毒场所,有不少值得学习借鉴的先进经验做法,对于加强和改进广东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有很好的启迪。我们要进一步用好司法部戒毒管理局搭建的省际警务交流协作这个好平台,加强沟通联络,既围绕主责主业交流做法、分享经验,也聚焦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共商举措,共同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