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3月29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与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举办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驻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双方签署了《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试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议,标志着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广东省首批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单位正式启动运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晖,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友汉出席活动。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奕武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之举,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推动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具有重要意义。天河区检察院将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有效衔接。
岑村所党委书记、所长杨业城表示,岑村所承担收治管理和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职能,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进驻戒毒所,驻所检察官能够全过程监督戒毒人员依法收治、教育矫治、医疗救治、诊断评估、康复训练、安全管理等执法环节,方便就地解决戒毒人员相关诉求,对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均有着重要意义。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岑村所禁毒教育展厅和监管院区,深入了解场所禁毒普法宣传、戒毒医疗、教育戒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