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省戒毒管理局联合省检察院,分别在省三水所、省女子所举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单位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曾翀,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闫干卿,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恩泽,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红艳出席活动。
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省戒毒管理局高度重视,前期,经与省检察院多次深入沟通协调,研究出台了《广东省戒毒管理局落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有关工作的意见》,确定了省三水所、省女子所、省一戒所、省增城所、广州岑村所、深圳一所、汕头所、惠州所、湛江一所、韶关所等10个收治场所作为试点单位。今年1月份,全力配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依法依规、稳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进展。
省三水所、省女子所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揭牌,标志着试点工作进入了新阶段。省戒毒管理局将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试点单位全面做好检察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让检察监督融入戒毒执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广东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