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00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副处级建制,位于陆丰市陂洋镇辖区内,占地面积260亩(目前使用面积约90亩),为核定收治规模2000名戒毒人员的大型强制隔离戒毒所,建有行政楼、民警食堂、民警备勤楼、警戒维护楼、综合楼、会见室、教育矫治楼、习艺劳动车间及戒毒人员宿舍等所政设施。所下设内设机构5个、直属机构6个,共11个。
汕尾所坚持贯彻落实省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做好管理教育、生活卫生、安全生产、维护场所安全稳定、队伍建设、建设智慧戒毒、运动戒毒等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汕尾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了驻村禁毒、驻村扶贫、社区矫正、校园宣传及禁毒警示教育等禁毒方面的系列活动,努力为汕尾的戒毒和禁毒事业推上新台阶作贡献。
近年来,在省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汕尾所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汕尾所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警精神面貌良好,场所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大提升,基础建设取得较大进步,现已完成视频会议室、应急指挥中心、警察训练室、智能AB门和增加监控摄像头300个等。下一步,我所并将会继续加强规划建设,为“更高、更远、更强”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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