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省四戒所),正处级建制,为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机构,2013年11月经省编办同意设立,内设6个处室、8个大队、两个直属机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大道中145号。
省四戒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接收、管理、教育矫治病残戒毒人员,组织生产劳动和职业技术培训,负责强制戒毒人员医疗、医学戒毒、心理矫治、毒害认知、康复训练、适应社会、延伸帮教、生活卫生、疾病防控、身体康复和医疗管理等工作。
自2019年2月正式收治戒毒人员以来,省四戒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部署,秉承“忠诚、尚法、律己、爱仁”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以赴打造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的规范化场所,努力在禁毒斗争中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而奋斗。
联系电话:0757-87616113(办公室),0757-87616116(所政业务)。
公交路线指引:
(一)三水汽车站-省四戒所。
由三水(西南)汽车站步行至“人民医院”公交站,乘坐615路/643路/614路/662路公交至“二戒所”公交站,进入二戒所大门,直行五百米到达四戒所。
(二)三水南站(高铁动车站)-省四戒所。
三水南站(公交站)乘坐233至三水汽车站,通过(一)指引方式换乘公交至“二戒所”公交站,进入二戒所大门,直行五百米到达四戒所。
(三)三水北站(轻轨站)-省四戒所。
由三水北站步行至“鲁村路口”公交站,乘坐643路/662路/629路公交至“二戒所”公交站,进入二戒所大门,直行五百米到达四戒所。
(四)自驾车至省四戒所。
导航“省二戒所(公交站)”,靠左侧车道行驶,在路牌指引位置左转,驶入省二戒所大门,直行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