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汕头市强戒所)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其前身是始建于1981年7月的汕头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担负着依法收治粤东三市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收治条件的戒毒人员,内设7个正科级职能科(室),5个正科级直属基层单位。汕头市强戒所实行省市双重领导以地方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属副处级行政单位,市司法局为其行政主管部门,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和社区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本所的执法、所政管理、警戒、教育矫治、生产劳动、生活卫生、医疗康复、防疫、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三是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支持。四是负责本所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五是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和生产基建工作。六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4-82522105
交通指引:
地址:汕头市鮀浦石城路6号
交通线路:
从汕头高铁(火车)站出发,在火车站公交站搭乘6、39、K3路,在鮀中路口站下车,沿鮀济南路步行1.6公里即达;
从汕头汽车总站出发,在汽车总站公交站搭乘17、41、39路,在鮀中路口站下车,沿鮀济南路步行1.6公里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