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深圳二所)为深圳市司法局直属单位之一,属于大型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前身为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完成职能转型,2013年正式更名为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长期以来,深圳二所秉承“说实话、办实事、出成果”的所训,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专业化戒毒工作警察队伍,依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国家有关禁毒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收治、管理、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全面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基础上,积极打造“阳光·人文”戒毒文化品牌,创新“无缝接轨”延伸帮教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智慧戒毒”建设,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戒毒工作理念和方法,为更好地服务禁毒工作大局作出了应有贡献。
建所以来,深圳二所先后被评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省级现代化文明强戒所;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2002年以来,连续多年实现场所安全“六无”目标,被深圳市禁毒委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区大道3号
邮政编码:518109
联系电话:0755-28190800
交通指南
1.自警犬基地公交站步行200米到达,途径公交车:M223路、M342路;
2.自民乐地铁接驳站公交站步行500米到达,途径公交车:M302路、M342路、M346路、81路,地铁龙华线(4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