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三水所)始建于1955年,占地16965.95亩(11.31平方公里),是国内建所较早,收治规模最大的场所之一。2013年劳教制度废止后,更名为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
省三水所为正处级建制,实行所、分所、大队三级管理,机关由办公室、所政管理室、教育矫治室、习艺计财室、政治处、监察审计室等6个处室组成;设医院、警戒护卫大队、警务保障中心等3个直属单位;下属4个分所,18个大队。2013年9月,省戒毒局在省三水所第二分所成立了集中收治点,主要承担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男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集中收治和入所教育工作。
近年来,省三水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参与“全民禁毒工程”,以教育挽救戒毒人员为中心,高质量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建设,不断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社会输送守法合格公民,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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