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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属刑事犯罪
  • 时间:2023-03-21
  • 编辑:
  • 稿件来源: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属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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