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茵
留言日期:
2020-08-06
主题:
龙门县禁毒办
内容:
您好,我是今年1月12日在广州女子强戒所出来的。现在已经回归正常工作生活,每个月按时回去龙门县麻榨当地社区报道验尿,配合抽查验发。我8月2号才回麻榨镇当地报道验尿,今天又通知我14号,星期五,10点之前去龙门县禁毒办验发验尿。我已经回归正常生活,也配合工作,每个月按时回去报道,但是禁毒办的的抽查,对我的生活来说,影响十分之大,我是在深圳正常上班,周日休息一天。不停的验尿检查,不知道有何作用,为什么当我回去报道的时候,不能够直接一起验发处理呢。现在叫去龙门县报道,我又要请假过去,我的公司都有意见,我也不知道找什么借口去请假。希望能提供帮助吧。回归社会,最大的阻碍,变成了你们。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7
答复时间:
2020-08-0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建议您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禁毒部门反映,也可以联系广州市女子所寻求指导帮助。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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